就業法1968(就業法)是新加坡的主要就業法,規定所有類型員工(包括兼職、合約和臨時員工)的基本條款和條件。 就業法案適用於新加坡人和新加坡的國際勞工。
公司必須確保他們遵守法規,以避免遭到罰款或失去有才華的應徵者。 這包括遵守新加坡人員配置和招聘法規,為空缺職位尋找合適的候選人。
在新加坡招聘
處理新加坡業務的招聘流程有幾種方式,包括:
- 與職業介紹所或招聘公司合作: 雖然這種方法可以節省您的時間,但您應該研究該機構的費率、政策和許可證。
- 在線上發布招聘廣告: 大多數候選人會在網路上尋找地區性職位,而本地職位更有可能在報紙上發布。
- 參加招聘會或招聘會: 今天參加招聘會的人越來越多,這將允許您進行現場面試。 這些活動亦是聘請以技能為本職位的一個絕佳途徑。
- 校園招募: 如果你想聘用應屆畢業生或研究生,很多大學都會讓你來校園面試或招募講座。
新加坡反對歧視的法律
人力部訂有公平聘僱與招募實務的準則,特別是關於下列受保護特徵:年齡、國籍、性別、婚姻狀況、懷孕狀況、照護責任、種族、宗教、語言、殘疾和心理健康狀況。
例如,您應考慮技能、經驗及履行工作的能力,而非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家庭狀況或殘疾情況。 請確定您有讓職位申請人了解甄選準則,並經常更新要求,以確保其相關。
為了避免歧視,除非您能夠證明其必要性,否則請勿在工作廣告中列出上述任何受保護特徵。 在面試期間應專注提出與工作要求相關的問題,並確保您只會因行政需要才會要求提供個人資料。
新加坡就業法律
新加坡的僱用合規已在其僱傭法令中概述,當中涵蓋工時、休息日、年假及假期。
- 僱員 受僱傭法 第 IV 部分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 每天8小時,每週最多44小時。 雇主必須在僱傭合約中確認工作時間。
- 受就業法案第 IV 部分 規範 的員工 ,除非有人力部特別例外,否則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72 小時。
- 《就業法》 部分規定僱員每週允許有 1 個無薪休息日,通常是周日,除非僱傭合約中另有 。
- 如果員工為雇主工作超過 3 個月,則有權根據就業法申請帶薪休假。 年假權利取決於服務年資,從 1 年的帶薪休假7天數開始計算。 僱主提供 14 日年假是新加坡的市場慣例。
在新加坡入職
在您正式在新加坡聘僱員工之前,最好的做法是擬定一份聘僱合約,其中概述您和未來員工之間協議的詳細資訊。 詳細說明假期、預計工作時間以及 您將提供的任何補充福利 。
包括員工將執行的確切職位和職責,以及解僱條款,以供員工參考,這給了員工對工作場所文化的明確期望。 制定制定行為準則的單獨政策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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