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條件: G-P可自行決定向符合特定資格要求的潛在客戶提供其「名義雇主 (EOR)」產品(「優惠」)的優惠價格。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則潛在客戶可能有資格獲得要約:(i) 客戶是公司實體而不是個人;(b) 公司與G-P沒有現有的合約關係;(c) 公司目前正在積極使用競爭性的名義主提供者;以及 (d) 公司在 12 月31 、 2025之前與G-P簽署主協議。 該要約以潛在客戶從競爭對手的名義主提供者轉投G-P為前提條件,如果未能滿足此要求,則該要約可能會被撤銷。 此優惠不適用於除名義雇主以外的任何其他G-P服務或產品。 此優惠不保證一定有效,並可能隨時更改或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