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 的記錄雇主 (EOR) 模型使您的公司可以透過我們的全球實體基礎設施在幾分鐘內開始招募人才。 G-P 與職業雇主組織 (PEO) 不同,它讓您的公司能夠擴展您的全球足跡,而無需實體設定和管理的麻煩。
我們的全球就業產品,包括 G-P Meridian Prime™ 和 G-P Meridian Core™ ,得到了業內最大的人力資源和法律專家團隊的支持。 我們處理日益複雜的合規全球擴張,因此您可以專注於未來的機會。
作為全球名義雇主專家,我們管理薪資發放、僱傭合約最佳實踐、法定和市場規範福利、員工開支以及遣散費和解僱。 知道有一群聘僱專家團隊協助處理聘僱的每個員工,您就會安心。 G-P 可讓您快速輕鬆地駕馭全球 180 多個國家中最聰明人才的人才。
在哥斯大黎加聘僱
在與哥斯大黎加的員工協商 聘僱合約條款 時,請記住以下標準可能會有所幫助。
哥斯大黎加的聘僱合約
法律規定必須在哥斯大黎加以當地語言訂立僱傭合約,其中詳述僱員僱傭的條款及條件,包括合約期限、工作職位及責任、試用期、工作時間、薪酬、福利及終止要求。 哥斯大黎加的聘書和僱傭合約應始終以官方貨幣、殖民地 (CRC) 而不是其他貨幣來說明薪資和任何薪酬金額。
哥斯大黎加的工作時間
哥斯大黎加的每週工作時間限制為 48 小時。 此外,工作可能依下列方式在各種班次中執行:
- 日班:從5 a.m.和7 p.m;不得超過每天8小時或每週48小時
- 夜班:從7 p.m.至5 a.m;每天不得超過6小時或每週不得超過36小時
- 混合班次:在日間和夜間進行,每天7的時數和每週42時數的限制。 每天的夜間時間不得超過 3.5 小時。
員工有權享受每個工作日 1 小時的用餐休息時間(或45-minute午餐休息時間及兩次15-minute休息時間),該休息時間不包含在工作班次中,且不被視為有效工作時間。 如果每日休息時間少於 1 小時,則必須支付該員工的薪資,且必須計入每日工作日。
員工有權每週休息 1 或 2 天。 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費按時支付,按時支付半小時工資,另加 50%。 雇主一天內可能要求不超過 4 小時的加班時間,每天總計12工作時數。
被歸類為信任職位(143勞工法條)的員工,例如經理、管理人員、法律代表、沒有立即監督的專業人員、銷售職位和外部職位,不受工作時間限制。 但是,他們沒有義務每天工作超過 12 小時,並且有權在當天至少休息 1 小時,以及每週休息 1 或 21 天。
哥斯大黎加假期
哥斯大黎加慶祝員工獲得帶薪休假的12國定假日,包括:
- 新年
- 濯足節
- 耶穌受難日
- 胡安聖瑪麗亞日
- 勞動節/五一勞動節
- 瓜納卡斯特日附件
- Virgen de los Angeles 日
- 母親節
- 黑人與 Afro-Costa Rican 的紀念日
- 獨立日
- 廢除軍人日
- 聖誕節
哥斯大黎加假期
哥斯大黎加勞工法提供休假福利,通常賦予員工每個月的休假天數 1 天,以及工作2週數後的休假50天數。
然而,對於假期福利有特定要求,包括假期可能不包括帶薪假期或週末,且必須在工作結束後50的15數週內向員工提供帶薪假期。
雇主可以選擇休假的時間,並要求2在不同時間休假一半,但必須在休假到期後的 15 週內授予。
哥斯大黎加病假
雇主必須在員工病假的3第一天至少支付員工薪資的 50%。 從病假的第四天開始,社會安全局支付薪資的 60%,雇主無義務支付任何費用給員工。 員工必須向社會安全局提交醫療證明,才能獲得付款。
在哥斯大黎加的產假/陪產假
懷孕員工可在孩子出生前及出生後 3 個月享有 1 個月的帶薪產假。 雇主必須支付所有休假4月份薪資的 50%,而社會安全局則支付剩餘的半數。
懷孕員工的工作受到保護,解雇可能導致雇主至少必須從解雇日起到懷孕第八個月支付固定薪資。 法院可判定應支付較高的報酬。
生父在子女出生後最初 4 週內,有權享有每週 2 天陪產假。
哥斯大黎加的健康保險
健康系統包括醫療(疾病和產科)和負重養老金(殘疾、老年和死亡)。
可以在哥斯大黎加投保私人保險或健康計劃。 私人保險計劃也可以透過政府擁有的保險公司 (INS) 取得。 私人計劃包括牙科診治、驗光、健康門診和年度體檢。 處方藥、特定醫療檢查、疾病就診和住院費用的 80% 屬於承保範圍。 外科醫師和美容師費用全額屬於承保範圍。
哥斯大黎加補充福利
最佳做法是,許多公司在總薪資上編列大約 26% 的福利成本,以分配總雇主成本,包括哥斯大黎加的福利。
獎金
哥斯大黎加員工有權獲得 13 個月的薪資(也稱為聖誕節獎金),稱為 aguinaldo,以員工的薪資 1 個月為基準,且必須在每年的 12 月首20日內支付。 此獎金是附加於年薪之外。
哥斯大黎加的解雇/遣散
哥斯大黎加允許試用期,最長為 3 個月。 在試用期內終止聘僱不需要遣散費。
在哥斯大黎加,要因故終止員工聘僱關係,原因 必須基於81勞動法條所規定的其中一個理由。 終止必須充分證實,雇主有責任證明終止是有原因的。 在因故終止的情況下,雇主將僅負責支付工資、比例休假時間和 扣人心弦。
無故解雇的員工有權獲得遣散費,且必須在聘僱最後一天的 30 天內支付遣散費。
根據服務年限,法律要求事先通知 (預先通知)。 服務超過 3 個月但未滿 6 個月,必須提前 7 天通知。 服務超過 6 個月但未滿 1 年,必須提前 15 天通知。 服務超過 1 年者,必須提前 30 天通知員工。 若未事先通知,應支付該期間以代替員工。 如果員工提前通知工作,則固定薪資會繼續,但員工有權每週有 1 天有薪假來尋找其他工作。
如果員工無故被雇主解僱,或如果員工因故離職,他們有權獲得遣散費 (cesantia )。 金額取決於服務時間長度:
- 超過 3 個月但少於 6 個月 – 員工有權獲得 相當於 7 天的工資。
- 從 6 個月到 1 年 - 員工有權獲得 14 天的工資。
- 超過 1 年 – 下列時間表適用於每年的工作:
工作年數 | 天已支付 |
---|---|
1 | 19.50 |
2 | 20.00 |
3 | 20.00 |
4 | 21.00 |
5 | 21.24 |
6 | 21.50 |
7 | 22.00 |
當員工被解僱時,任何未使用的休假時間都必須支付。 員工有權在遣散費中,按每個工作月支付 1 天的休假費。 如果員工在 12 月前解僱,則必須支付按比例分配的 aguinaldo 獎金。
在哥斯大黎加支付稅款
社會安全系統稱為 Caja,為員工提供免費醫療保健、病假、殘障養老金和退休福利。 所有雇主都必須向 Caja 註冊員工。 總提撥金額約為雇主薪資的 26.5%,以及員工薪資的 10.5%。
為什麼選擇 G-P?
在 G-P,我們透過領先業界的Global Growth Platform™幫助公司釋放各地勞動力的力量。 讓我們處理在世界各地尋找、聘僱、入職和支付團隊成員費用時涉及的複雜和昂貴任務,以快速和保證您的業務需求的全球合規。
立即聯絡我們 以瞭解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