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司是否正在規劃全球擴張? 立陶宛近年來已成為國際求職者的熱門目的地,但如果貴公司考慮搬到該國,您需要先瞭解工作簽證流程。
立陶宛的工作簽證類型
與其他任何國家一樣,立陶宛也有一套關於移民的獨特法律。 該國家是歐盟 (EU) 的一部分,這意味著其他歐盟成員國、歐洲經濟區和瑞士的公民不需要工作許可證或簽證。
計劃在立陶宛工作的所有其他人士通常需要獲得 2 份單獨文件:工作許可證和簽證,才能入境和停留在立陶宛。 國際員工所需的簽證稱為 國家簽證 (D)。
取得立陶宛工作簽證的要求
雇主有責任代表國際員工申請工作許可。 員工應提供必要文件,包括:
- 工作資格證明,例如先前的專業經驗和教育
- 個人識別資訊
除了工作許可證外,員工還需要申請國民簽證。 申請需要多份文件,包括:
- 使用電子申請表填寫的國民簽證申請表
- 過去 10 年內簽發的護照,包含 2 個或更多空白頁面,且在簽證期間後至少 3 個月內有效
- 護照照片,應為彩色
- 雇主寄來的調解信,應以電子方式提交
- 工作許可證
- 足夠的資金證明和收入方式
- 醫療保險證明
申請流程
在立陶宛獲得工作許可證的流程是員工與該國雇主之間的合作。 以下是從最初的聘僱錄用到員工入職第一天的 整個流程概述:
- 國際勞工接受立陶宛雇主的工作機會。 請記住,雇主在聘用非全國性員工之前,需要證明他們無法於歐盟、歐洲經濟區和瑞士找到合適的候選人,並在當地勞工服務處刊登至少 5 個工作日的廣告。
- 潛在員工將相關文件提交給雇主。
- 雇主向立陶宛勞工事務所提交工作許可申請。
- 勞工交易所簽發工作許可證。
- 該員工在其國家的立陶宛領事館或外交使團申請國民簽證 (D)。
- 經簽證或居留許可核准後,員工可進入立陶宛。
- 僱主透過電子系統 EDAS 向社會安全基金委員會 (Sodra) 提交通知,最遲不得晚於員工開始在立陶宛工作的 1 個工作日。 只有在完成此步驟後,員工才能開始工作。
雖然建議事先規劃取得工作簽證,但在立陶宛的流程相對快速。 工作許可證的簽發通常在 7 個工作日內進行,而國家 D 簽證的處理時間約為 15 個工作日。
其他重要考量
在少數情況下,非歐盟公民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可在立陶宛工作。 如果該工作需要高層級的專業資格,員工可以改為取得符合勞動力市場 需求的決定。 如適用,此決定由立陶宛共和國內政部的 移民部簽發。
取得此文件的流程類似,因為它也由雇主執行。 但是,根據此決定獲得核准的員工將需要獲得臨時居留許可,以代替國民簽證 (D)。
自 2023 年 7 月起,將不再向特定人士核發國民簽證;這些類別的其他國家國民必須取得臨時居留許可,而必須:
- 教師和研究人員
- 職業中被列為“缺少職業”的工人
- 持有就業服務簽發許可證的員工
- 澳洲、英國、美國、紐西蘭、南韓、加拿大和白俄羅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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