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的正式名稱為斯洛伐克共和國,由於其高收入的經濟體系、不斷提高的生活水準,以及在面臨較近期的金融危機時所表現出的韌性,使其成為外籍人士的理想居住地。如果您的公司計畫在這個歐洲國家擴張或將營運外包,您需要確保任何計畫遷移的外籍員工都擁有適當的許可證和簽證,以便在當地合法居住和工作。​​ 

斯洛伐克共和國的工作簽證種類​​ 

斯洛伐克共和國是申根區的一部分。這表示來自非豁免簽證國家的外籍人士需要申根簽證才能進入斯洛伐克。申根簽證有多種類型,但最常見的有三種:​​ 

  • 機場過境簽證:此簽證允許外籍人士在前往其他目的地途中經過斯洛伐克。​​ 
  • 入境簽證: 入境簽證允許外國人短期進入斯洛伐克共和國。​​ 
  • 長期居留簽證: 長期居留簽證允許外國人在斯洛伐克共和國長期居留。​​ 
  • 國家簽證:國家簽證允許高技術的外國人在斯洛伐克共和國居住和工作最長一年。​​ 

打算在斯洛伐克工作的外國人需要取得斯洛伐克工作許可證以及居留許可證。​​ 

取得斯洛伐克工作簽證的要求​​ 

外國人申請斯洛伐克申根簽證需要以下文件:​​ 

  • 填寫申請表​​ 
  • 至少包含兩頁空白頁面的有效護照​​ 
  • 兩張近期護照照片​​ 
  • 有足夠經濟能力的證明​​ 
  • 證明應徵者有在斯洛伐克停留的旅行醫療保險範圍​​ 
  • 以斯洛伐克共和國為基地的勞動契約公司​​ 

若要申請斯洛伐克共和國的工作許可證,外籍人士應準備提交下列文件:​​ 

  • 有效護照​​ 
  • 以斯洛伐克語填寫並簽名的應徵表格​​ 
  • An 勞動契約 or official 工作機會 from an 雇主 based in Slovakia​​ 
  • 支持應徵者職位專業與教育資格的官方翻譯文件​​ 

斯洛伐克勞工局可能會視個別情況要求提供其他文件。​​ 

申請流程​​ 

在外籍員工申請斯洛伐克工作許可之前,僱主必須向勞工局報告該職缺空缺。 他們這樣做可讓勞工處有機會找到符合資格的斯洛伐克公民來填補該職位。15 營業日之後,員工可以繼續進行工作許可應徵程序。​​ 

外國公民可在居住國的斯洛伐克大使館或領事館開始應徵程序。 不過,更常見的是由雇主代表員工提出應徵。 雇主可 直接 向斯洛伐克共和國勞動、社交網路事務和家庭部 提交工作許可徵 。​​ 

除了工作許可證之外,外籍人士還需要居留許可證。外交與歐洲事務部負責為打算在斯洛伐克生活和工作的外國人簽發居留許可。與工作許可一樣,外籍員工應在離開居住國前往斯洛伐克之前提交此應徵。​​ 

一旦相關官員簽發了工作許可證和居留許可證,外國公民就可以自由前往斯洛伐克共和國,並開始為您的公司工作。​​ 

其他重要考慮因素​​ 

斯洛伐克是歐洲聯盟 (EU) 的正式成員。因此,其他歐盟成員國或歐洲經濟區 (EEA) 內國家的公民可免於工作許可證和簽證的要求。不過,雇主仍需在開始僱用後的一週內,向主管機關登記他們的抵達。歐盟及歐洲經濟區 (EEA) 國民也需要提供斯洛伐克的確實地址,以便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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