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是世界上居民稅率最高的國家之一。 然而,其公司稅率則是有助益的。 在您可以在丹麥設立您自己的薪資發放系統之前,您需要瞭解丹麥雇傭合規的各方面,從稅收到人力資源到結束聘用條款。
丹麥的稅收制度規則
丹麥實施累進稅制,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每位員工都必須繳納國家稅、市政稅、醫療稅和社會安全稅。丹麥路德教會的成員也必須繳納教會稅。丹麥的稅率相對較高— 57 . 07 % 是市政和州所得稅的最高綜合稅率,其中包括5 % 的最高稅額。丹麥沒有單獨的醫療稅。
稅收也主要資助社會安全,其中包括從疾病福利到殘疾福利和子女津貼等一切。 勞工市場貢獻(AM-bidrag)從僱員的總就業收入中扣除8 %。 ATP 繳款是單獨的,通常是固定的,而作為雇主,您的標準 ATP 退休金繳款最高可達每位員工每年2 , 376丹麥克朗。也可能產生其他雇主費用,使固定法定總額達到每年約7 800 。
丹麥公司的薪資選項
記住有關稅收減免以及如何設立丹麥薪資發放系統的所有資訊可能需要大量的時間和金錢。 有時選擇丹麥薪資發放外包對貴公司會更好。 各種丹麥薪資發放方案包括:
- 丹麥當地薪資外包:在丹麥開設子公司,但與該國當地的薪資處理公司合作,為您的員工付款。但是,使用此選項,您仍需對任何錯誤負責。
- 丹麥內部薪資:僱用內部人力資源團隊和其他必要的員工,從丹麥子公司處理您自己的內部薪資。此選項較為昂貴。
- G-P名義雇主:與G-P合作,透過我們的全球實體基礎設施代表您僱用個人,包括在短短幾天到幾週內設立全球薪資補貼。
如何在丹麥建立薪資系統
建立丹麥工資系統首先要從新員工那裡獲取信息,例如個人稅號、地址、退休金詳情和銀行資訊。如果他們沒有個人稅號,則需要使用表格04 . 063向 SKAT 申請個人稅號和稅卡。擁有 CPR 號碼的人通常會使用他們的初步收入來評估結果。一旦申請處理完畢,您的員工將收到他們的卡片和個人稅號。
權利 / 結束聘用條款
在丹麥終止員工比在其他歐洲國家終止員工更容易。 《受薪僱員法》、集體談判協議或僱傭合約均可依僱員在本公司的服務年資規定各種通知期。《受薪僱員法》規定,被雇主解僱的受保受薪僱員有權獲得遣散費。連續服役12年後可領取一個月工資,連續服役17年後可領取三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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