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 的名義雇主 (EOR) 模式讓您的公司能夠透過我們的全球實體基礎設施,在幾分鐘內開始招募人才。 G-P 與職業雇主組織 (PEO) 不同,它讓您的公司能夠擴展您的全球足跡,而無需實體設定和管理的麻煩。
我們的全球就業產品,包括 G-P Meridian Prime™ 和 G-P Meridian Core™ ,得到了業內最大的人力資源和法律專家團隊的支持。 我們處理日益複雜的合規全球擴張,因此您可以專注於未來的機會。
作為全球名義雇主專家,我們管理薪資發放、僱傭合約最佳實踐、法定和市場規範福利、員工開支以及遣散費和解僱。 知道有一群聘僱專家團隊協助處理聘僱的每個員工,您就會安心。 G-P 可讓您快速輕鬆地駕馭全球 180 多個國家中最聰明人才的人才。
香港的聘僱
與員工協商時,請記住,雖然香港的業務速度通常快,但協商通常很慢。 通常,談判需要非常注重細節,並且應該投入時間來建立關係並完成交易。
在香港,以適當的方式對待他人很重要。 雖然許多人可能採用英文名字或暱稱,但最好詢問您的聯絡人他們喜歡稱呼什麼。 此外,在稱呼對方為尊重其立場的跡象時,請務必使用對方的職稱。
香港聘僱合約
在香港,聘僱合約可以是口頭或書面形式,但最佳做法是以英文或中文訂立一份強烈的書面合約。 僱傭合約應規定僱用的基本條款和條件,例如僱員的 補償 和 福利、終止要求以及僱員是否有權獲得年終付款。 錄取通知書和 香港僱傭合約 應始終以港元 (HKD) 註明工資和任何補償金額。
香港的工作時間
雖然每週的工時管理規定有限,但雇用合約通常規定員工的預期工時。 此外,管理每日休息或用餐休息時間的法規有限。 然而,香港政府已向企業發出指引,建議員工每天可以休息1-hour午餐。
每週 工作至少18小時的員工,至少4週(“連續合約”)有權7每天獲得不少於1個完整的休息日。
香港的假日
香港有 11 個法定假日:
- 新年
- 農曆新年及以下3日子
- 清明節
- 勞動節
- 佛寺的生日
- 端午節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
- 中國中秋節翌日
- 中元節
- 國慶日
- 中國冬至節或聖誕節(由雇主選擇)
法定假日數設定為逐步增加,2每年會在行事曆中加入 1 個法定假日,直到 為止2030。 法定假日增加如下:
- 聖誕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 復活節星期一
- 耶穌受難日
- 週五好事的次日
有些雇主已經提供這些新的假期。
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工作,雇主應在法定假日之前或之後 60 天內安排替代假日,並應在替代假日之前至少 48 小時通知員工。 如果假日適逢週末,雇主應提供下一個工作日作為假日。 雇主不得用報酬來取代國定假日。
香港假期
香港員工根據連續合約服役了 12 個月後,有權獲得帶薪年假。 員工獲得帶薪年假的權利14根據其服務年資,從 7 天逐漸增加至 天以內:
- 服務 1 年 – 有薪年假7天數
- 2 服務年限 – 有薪年假7天數
- 3 服務年限 – 有薪年假8天數
- 4 服務年限 – 有薪年假9天數
- 5 服務年限 – 有薪年假10天數
- 6 服務年限 – 有薪年假11天數
- 7 服務年限 – 有薪年假12天數
- 8 服務年限 – 有薪年假13天數
- 9 或更多年資 – 有薪年假14天數
大多數雇主至少提供白領專業人員14休假天數,而高階主管可能可以獲得3-4數週的休假。
法律允許員工選擇超過 10 天的假期權利部分付款代替。 例如,有權12享受 天年假的員工可以休假 10 天,並接受2剩餘天數的等同工資付款。 雇主不能限制未來12幾個月 內將使用的天數,並且沒有法定限制。 如果員工提供14天的通知,雇主也可以要求員工休假。
香港病假
在香港,連續合約的員工如果至少4連續工作天、持有醫療證明,並累積足夠的帶薪病假天數,通常有權申請病假津貼。
帶薪病假可累積為第一年每月的就業2天數,以及此後每年每月4的天數。 最多僅能累積到 120 天帶薪病假。
病假的發放率相當於員工在過去 12 個月內賺取4/5的平均日薪,如果員工任職於公司不到 12 個月,則為自聘用以來的時間。
除非出現重大不當行為,否則員工不得在病假中遭到結束聘用。
香港的產假和陪產假
連續簽約的懷孕員工,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則有資格獲得 14 週有薪產假:
- 他們在排定休假日期前為雇主工作至少 40 週。
- 他們已通知有意請假。
- 如果雇主要求,他們已提供附有預計監禁日期的醫療證明。
工作未滿 40 週的員工只要發出適當通知,即有資格享有 14 週無薪產假。
產假薪資是以員工在過去12幾個月賺取4/5的平均日薪為計算基準,如果員工任職於公司不到 12 個月,則以自聘用以來的時間計算。
在雇主同意的情況下,產假最早可在預產期前4幾週內休完。 如果員工未選擇日期或未與其雇主達成協議,產假將在預產期前4幾週開始。 若在預計的產假前分娩,則產假則於當日開始。
連續受雇於合約不少於 40 週且通知雇主的男性員工,有資格申請陪產假。 員工必須在預計分娩日期的至少 3 個月前通知雇主。 應雇主要求,員工必須提供一份已簽署的書面聲明,其中載有懷孕父母的姓名和預計分娩日期,並闡明該員工是另一位父母。 員工的陪產假保證5為 天,可能從預產期前 4 週開始,直到出生後 14 週。 員工一般有權按4/5其平均工資的費率獲得陪產假工資。
香港的健康保險
香港設有公共及私人醫療系統。 所有香港居民均可使用公共醫療保健系統,保險也不是任何薪資扣除的一部分。 公共系統以低成本提供絕佳的承保。 但是,通常等待很久。
香港補充優惠
健康保險和人壽保險通常作為補充福利提供給員工。 多數的高層管理人員會要求補充健康與人壽保險,小型公司可能會提供津貼來代替保險安排。 一般而言,建議將 20% 的預算編入總薪資之上,以考慮香港的福利,包括強制性公積金 (MPF) 分配。
獎金
在香港,不需要13個月或“年終獎金”,但通常以連續合約授予員工。 如果授予此獎金,則對付款有嚴格的規定。 針對銷售員工,佣金辦法可以被視為取代上述福利的方式。
在有利的經濟條件下,年獎金或佣金通常等於23月薪。
香港的解雇和遣散
聘僱終止的必要通知會因員工服務年資而有所不同。
試用期的第一個月不需要通知期,但在第一個月之後,試用期的剩餘時間需要7-day通知期。
試用期一旦成功完成,或如果不需要試用期,聘僱合約可規定不少於 7 天的通知期。 但是,如果僱傭合約中沒有規定通知期,則以至少 1 個月的通知期為準。
如果員工連續合約工作超過 24 個月,且離職原因為:
- 裁員
- 起飛
- 已簽訂固定期限合約,但由於冗餘而未續約
如果員工連續合約工作超過 5 年,且離職原因如下:
- 該員工被解僱,但並非由於嚴重的員工不當行為或冗餘;
- 已完成定期契約,但未更新
- 65 歲以上員工退休
- 因健康狀況不佳而辭職的員工
遣散費的公式是2/3員工每年服務的最後全額月薪,最高支付港幣390,000。 長期服務付款金額的計算方法是參考與資遣費相同的公式。 最高授權不得超過港幣 390,000。
*立法委員會通過了就業和退休計劃立法(抵銷安排)(修正案)法案20222022 年 6 月 9 日,以廢除使用 MPF 系統下僱主強制性供款的累積福利,並抵銷遣散費和長期服務付款。 政府宣布廢止 MPF 補償安排將於 生效2025 年 5 月 1 日。
在香港納稅
MPF 是為香港居民做好退休準備的必要儲蓄方案。 大多數 員工及其 雇主 必須根據其 薪資 和 就業 期間,每月向經核准的私人組織提供的 MPF 計畫供款。政府要求最低供款約為 5%。 然而,雇主經常協商超過法定最低金額的金額作為補充福利。 我們建議在薪水之上規劃 5% 作為香港強制性公積金的預算。 G-P 擁有香港 MPF 基金,因此您可以確保您從第一天起遵守法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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