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法1968(就業法)是新加坡的主要就業法,規定所有類型員工(包括兼職、合約和臨時員工)的基本條款和工作條件。 就業法案適用於新加坡人和新加坡的國際勞工。
公司必須確保自己遵守法規,以避免遭到罰款或失去有才華的應徵者。 這包括遵守新加坡人員配置和招聘法規,為空缺職位尋找合適的候選人。
新加坡的招募
處理新加坡業務的招聘流程有幾種方式,包括:
- 與就業機構或招聘公司合作:雖然這種方法可以節省您的時間,但您應該研究機構的費率、政策和許可。
- 線上發佈工作廣告:大多數候選人會在線上尋找區域性職位,而當地職位更有可能出現在報紙上。
- 參加就業或職業博覽會:今天有更多人參加就業博覽會,這將允許您進行現場面試。 這些活動也是聘僱技術性工作人才的好地方。
- 在校園招募:如果您想雇用畢業生或研究生,許多大學會讓您到校園接受面試或招募會談。
新加坡反對歧視的法律
人力部訂有公平聘僱與招募實務準則,特別是關於下列受保護特徵:年齡、國籍、性別、婚姻狀況、懷孕狀況、照護責任、種族、宗教、語言、殘疾和心理健康狀況。
例如您應該始終考慮與執行該工作有關的技能、經驗以及能力,而非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家庭狀況或身心障礙狀態。 確保讓應徵者了解選擇標準,並經常更新規定以確保其保持相關。
為了避免歧視,除非您能夠證明其必要性,否則請勿在工作廣告中列出上述任何受保護特徵。 在面試時僅提問與工作要求相關的問題,並確保您僅根據行政目的而要求個人資料。
新加坡就業法律
新加坡的《僱傭法》(Employment Act) 中列舉了雇傭合規的要求,其內容包括工作時數、休息日、年假與假日。
- 就業法案第四部分涵蓋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 8 小時,每週最多 44 小時。 雇主必須確認聘僱合約中的工作時間。
- 受就業法案第 IV 部分約束的員工 每月加班不得超過 72 小時,除非有人力部特別例外。
- 受就業法案第 IV 部分規範的員工,每週允許 1 次無薪休息,除非就業合約另有說明,否則通常為週日。
- 如果員工為僱主工作超過 3 個月,則有權根據就業法案獲得帶薪休假。 年假權利取決於服務年資,從 1 年的帶薪休假7天數開始計算。 新加坡的一般市場慣例為提供員工 14 天的年假權利。
新加坡的入職
在您正式在新加坡聘僱員工之前,最好的做法是擬定一份聘僱合約,概述您和未來員工之間協議的細節。 詳列休假天數、預期工作時數與您提供的其他補充福利 。
包括員工將執行的確切職位和職責以及解僱條款,以供員工參考,這給了員工對工作場所文化的明確期望。 制定制定行為準則的單獨政策也很重要。
透過 G-P 在全球成長。
G-P 永遠不會忘記,每位員工背後都是人。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透過強大的人力資源和法律專家團隊,為完全可自訂的全球僱傭產品套件提供支援,以便我們可以與您保持聯繫,在您建立全球團隊時隨時為您提供支援。 有了全球Global Growth Platform™,您就能獲得所需的招募工具和服務,以找到最適合您的全職或合約配對。
立即聯絡我們,深入瞭解我們如何協助您隨時隨地招募、雇用和讓任何人入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