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 G-P Contractor 服務條款(“條款”)管轄客戶 G-P Contractor 在 GP 平台上的使用(“平台”)。 在本服務條款中, G-P 客戶可統稱為訂約方,而各訂約方分別稱為訂約方。 通過點擊“我接受”,或以其他方式訪問或使用 G-P Contractor,您代表平台(“客戶”)上提供的公司信息中以姓名和註冊地址識別的法律實體接受這些條款,並且您確認您有權約束客戶遵守這些條款。
上次更新: 2023 年 5 月 15 日
本 G-P Contractor 服務條款(“條款”)管轄客戶 G-P Contractor 在 GP 平台上的使用(“平台”)。 在本服務條款中, G-P 客戶可統稱為訂約方,而各訂約方分別稱為訂約方。 通過點擊“我接受”,或以其他方式訪問或使用 G-P Contractor,您代表平台(“客戶”)上提供的公司信息中以姓名和註冊地址識別的法律實體接受這些條款,並且您確認您有權約束客戶遵守這些條款。
G-P Contractor 允許客戶在可用的司法管轄區聘請個人作為獨立承包商(“承包商”), G-P 並將按照本協議所述向承包商匯款。
承包商合約:客戶將有權存取平台中的顧問協議範本(“合約範本”)。 客戶可在預先定義的限制內自訂合約範本,以與承包商一起使用。 或者,客戶和承包商可以同意自己的合同形式(“客戶協議”)。 客戶同意將合約範本或客戶協議的已簽署副本上載至各承包商的平台。
篩選: G-P 保留自行決定拒絕設置客戶使用的權利, G-P Contractor或者,如果承包商未通過 G-P 制裁篩選,拒絕設置承包商付款或向承包商付款的權利。
付款帳戶:客戶必須擁有在承包商提供服務的國家/地區營運的 G-P付款合作夥伴之一的帳戶,以便向承包商付款。 客戶可以使用現有付款帳戶或在平台內設定帳戶。 客戶必須在其付款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以發起任何付款。 資金不足的付款帳戶將導致錯誤訊息和存入額外資金的指示。 在有足夠的資金可用之前,不會向承包商付款。
對於每個承包商發票客戶選擇付款,客戶將收到應付總額的摘要,包括但不限於承包商收費、增值稅、適用的外匯匯率以及任何相關費用(“付款報價”)。 客戶接受付款報價,即表示同意支付其中列明的所有金額,包括向承包商支付的金額。
經客戶批准付款報價後, G-P的付款合作夥伴將直接將銀行轉帳匯入承包商的銀行帳戶。 承包商必須提交銀行資料以接收付款。
G-P 費用: G-P 平台費用和交易費用(統稱“G-P 費用”)在平台內報價。 客戶同意支付每個付款報價 G-P 的費用。
所有逾期還款的利息應低於每月 1% 的利率或適用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並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賠償追償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G-P 費用的年漲價格不得超過 3%。
如客户根據適用法律支付的任何款項須繳納預扣稅,客户應:(i) 在預扣該等稅款 G-P 之前通知;(ii) 向相關政府機構支付該等稅款;及 (iii) G-P 將扣除該等稅款的餘額匯回。 客戶 G-P 將真誠配合,以合資格交易任何豁免或扣減其他適用預扣稅金額,並按該目的填寫所需表格。 如適用,客戶應提供該等政府機構發出的 G-P 預扣稅證明或收據。
條款:這些條款在客戶接受平台或客戶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存取後生效, G-P Contractor 並將繼續有效,直至終止為止。
自願終止:任何一方 G-P 或客戶均可透過提前向另一方 G-P Contractor 發出 30-days 書面通知終止本條款及客戶對 的使用。
違約終止:若違約,非違約方可在書面通知違約方及獲得 7 個日曆日補救機會後 G-P Contractor ,終止本條款及客戶對 的使用。
終止承包商:終止與承包商的合約後,客戶必須通知 G-P 終止事宜,並提交任何未付的承包商發票。 所有提交予 的承包商發票 G-P 均須 G-P 收費。 支付已提交承包商發票和 G-P 費用的義務在本條款終止及客戶 G-P Contractor 因任何原因使用後仍然有效。
客戶各人 G-P 聲明及保證 (i) 其為正式組織,並有效作為根據其組織所在司法管轄區法律信譽良好的實體存在;及 (ii) 其擁有訂立此等條款的全部權利及權限。
G-P 對承包商發票上的錯誤概不負責。
G-P 明確否認 G-P Contractors 適合特定用途。
G-P 對於合約範本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索賠,對合約範本的可執行性概不負責。
G-P 對於因任何客戶合約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索賠,或客戶合約的可執行性,概不負責。
G-P 對承包商的工作表現概不負責。
客戶使用付款合作夥伴服務的帳戶獨立於這些條款,並受客戶與付款合作夥伴之間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除本協議的彌償義務及客戶付款義務外,在任何情況下 G-P,與本條款相關的一方或客戶對另一方的總責任均不會超過(i)客戶就相關承包商應付 G-P費用的十二(12)倍,從導致該責任的訴訟前一個月月底起產生責任(ii)客戶付款貨幣等值於 USD100,000。
G-P 明確否認本文未明確作出的所有明示或暗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特定用途適用性及不侵權的保證。 除本協議的彌償義務外,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就任何利潤或收入損失或任何相應、間接、附帶、特殊、懲罰性或懲戒性損害賠償承擔任何責任。 除彌償義務及客戶付款義務外,任何一方均不會就超出前一段載列金額的任何目的對另一方承擔任何責任。
共同賠償: 各方(作為“彌償方”)應始終賠償, 為另一方辯護並使其免受損害, 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 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各自的董事 高級人員、 員工、 持牌人、 承包商、 律師、 代理、 繼承人和受讓人(“彌償方”), 任何及所有索償, 損害賠償, 負債、 付款、 行動、 要求、 訴訟、 成本和開支,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統稱 “法律責任”)是由任何第三方對受彌償方提出的、與受彌償方(i)嚴重違反其任何義務、 陳述、 或本條款中的保證; (ii) 與本條款相關的資料處理活動; 或 (iii) 在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的唯一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
客戶賠償: 客戶應始終賠償, 捍衛並保持無害 G-P, 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 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各自的董事 高級人員、 員工、 持牌人、 承包商、 律師、 代理、 繼承人和受讓人(“G-P 彌償方”), 因任何第三方(包括承包商)就 (i) 承包商錯誤分類而向任何受 G-P 彌償方提出的申索而產生的任何負債; (ii) 承包商履行的工作; 及 (iii) 客戶與承包商之間的關係。
彌償程序: 彌償方將:(a) 及時向彌償方發出適用申索的書面通知;(b) 向彌償方提供彌償方全權控制適用的抗辯及和解;及 (c) 按彌償方的要求合作,費用由彌償方承擔。 彌償方將不會同意任何和解,除非該和解包括對彌償方的適用索償的完全解除。
除客戶付款義務外, 任何一方均不會違反本條款,亦不對延遲履行、 或未能執行 其在此等條款下的任何義務,如該延誤或失敗是由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定義為任何事件或情況, 受影響方無法避免的情況和影響, 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或自然力量, 滑梯 閃電 地震 洪水、 火災、 暴風或暴風警告 潮汐浪 沉船和導航危險 戰爭或公敵 入侵、 恐怖主義行為、 大流行 罷工、 罷工或破壞)。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影響履行其義務的一方應立即向另一方發出該事件的書面通知,並應盡快恢復全面履行,並且該方應盡其最大努力盡快消除或補救該預防的原因。
客戶及其關聯方 G-P (代表自身及其關聯方)同意,根據本條款在雙方之間交換的任何資訊應被視為“保密資訊”。 各方同意根據本協議對另一方向其披露的所有機密資料保密, 並保護機密資訊的機密性,方式與其保護類似資訊的機密性相同(在保護機密資訊時,始終至少採取合理程度的謹慎措施); 提供, 然而 任何一方均不對以下機密資料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承擔任何此類義務: (a) 為公眾所知; (b) 公開知道 沒有錯誤 披露方披露後; (c) 在披露方通訊前,接收方已另行知悉; 或 (d) 接收方從合法持有該等資料的來源(披露方除外)收到,並無任何保密義務。
雙方根據本條款履行可能要求控制和處理屬於受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 EU 2016/679 或其他類似資料保護法律(“資料保護法律”)保護的個人的個人資料。 雙方特此同意,該等處理應根據根據本文藉提述納入 https://legacygpprod.wpenginepowered.com/msa-privacy-language/, 條款所定義的資料保護法律及資料保護附錄進行,並凌駕於本條款。
在協議期內及其後一年,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 (i) 招攬聘用或僱傭,或 (ii) 僱用、僱用或獲取作為另一方承包商或僱員的任何人士的服務,無論是作為個人還是透過其為股東的公司。 此非招攬限制不適用於基於一般廣告的招聘,或根據主題個人的初步方法進行招聘。
各方同意遵守並促使其聯屬公司遵守所有適用的反貪污及反賄賂法律(統稱“反貪污法律”),以履行其在本條款下的義務。 一般而言,反腐敗法律禁止直接或間接向公職人員或私人或公司提供、承諾、授權或提供任何利益或任何有價物,以獲得不當利益、不正當地獲取或保留業務,或將業務轉介給任何其他人士或實體。
各方維持有效的政策及程序,以確保其遵守適用的反腐敗法律。 任何一方均不得故意採取任何會導致另一方違反反腐敗法律的行動。 此外,若各方擁有任何與履行本條款下的任何活動有關的資訊或懷疑可能違反任何反腐敗法律,各方須立即通知另一方。
協議。 這些條款包含雙方就條款標的事項達成的所有條款和條件,並取代雙方之間的所有其他口頭或書面協議。 對這些條款的手寫或電子編輯不具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的代表概無或有權作出本條款未包含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承諾。
各方之間的關係。 本文所載的任何內容均不會在雙方之間建立或暗示任何代理、合資企業或合夥關係。
轉讓。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該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可分割性。 如果這些條款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在任何司法管轄區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該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不影響條款的任何其他條款或規定,或使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該條款或規定無效或無法執行。
豁免。 一方未能或拒絕強制執行本條款下的條款或根據本條款行使權利不構成或作為棄權,除非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該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否則棄權將無效。
分包商。 Globalization Partners 得使用分包商的服務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履行,惟 Globalization Partners 其仍須對分包商履行負責。
訂立這些條款的 G-P 實體,以及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的管轄法律和司法管轄區基於客戶所在地,如下所示:
在北美洲或南美洲註冊的客戶:
Globalization Partners LLC
175 Federal St., 17th Floor
Boston, MA 02110, USA
這些條款受麻省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不應管轄這些條款或本協議項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僅可在麻省具有司法管轄權的州或聯邦法院提起,且雙方明確同意就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向該等法院的司法管轄權管轄。 非美國境內的客戶同意在法律訴訟的情況下自願在美國麻薩諸塞州出庭,且客戶同意在客戶不自願出庭的情況下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在歐洲、英國、中東或非洲註冊的客戶:
Globalization Partners International Ireland Limited
104 Lower Baggot Street
Dublin 2, Dublin, D02Y940 Ireland
這些條款受愛爾蘭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不應管轄這些條款或本協議項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應僅被愛爾蘭法院提起,且雙方明確同意就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而服從該等法院的司法管轄權。 非愛爾蘭客戶同意在法律訴訟的情況下在愛爾蘭自願出庭,且客戶同意在客戶不自願出庭的情況下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在亞洲或太平洋地區註冊的客戶:
Globalization Partners 新加坡廣場 Ltd.
135 Cecil Street #10-01
新加坡, 069536
本條款受新加坡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條文。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不應管轄這些條款或本協議項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應僅由新加坡法院提起,且雙方明確同意就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而服從該等法院的司法管轄權。 非新加坡客戶同意在法律訴訟的情況下在新加坡自願出庭,且客戶同意在客戶未自願出庭的情況下支付法律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