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這些G-P Contractor服務條款(「條款」)約束客戶在 GP 平台(「平台」)上使用G-P Contractor 。 在本條款中, G-P和客戶可統稱為“雙方”,單獨稱為“一方”。 點擊“我接受”,或以其他方式存取或使用G-P Contractor ,即表示您代表平台提供的公司資訊中指定的法律實體(“客戶”)接受這些條款,並且您確認您有權約束客戶遵守這些條款。
上次更新:5月15 , 2023
這些G-P Contractor服務條款(「條款」)約束客戶在 GP 平台(「平台」)上使用G-P Contractor 。 在本條款中, G-P和客戶可統稱為“雙方”,單獨稱為“一方”。 點擊“我接受”,或以其他方式存取或使用G-P Contractor ,即表示您代表平台提供的公司資訊中指定的法律實體(“客戶”)接受這些條款,並且您確認您有權約束客戶遵守這些條款。
G-P Contractor允許客戶在可用的司法管轄區內聘用個人作為獨立承包商(「承包商」), G-P將按照本文所述向承包商支付款項。
承包商合約:客戶可以在平台中存取諮詢協議範本(「合約範本」)。客戶可以在預先定義的限制範圍內自訂合約模板,以便與承包商一起使用。或者,客戶和承包商可以約定他們自己的合約形式(「客戶協議」)。客戶同意將已簽署的合約範本或客戶協議副本上傳至平台,供每位承包商使用。
篩選: G-P保留自行決定是否允許客戶使用G-P Contractor權利,或者,如果承包商未能通過G-P製裁篩選,GP 有權拒絕為承包商設定付款,或拒絕向承包商付款。
付款帳戶:客戶必須在承包商提供服務的國家/地區擁有 G-P 的付款合作夥伴的帳戶,才能向承包商付款。客戶可以使用現有的支付帳戶,也可以在平台內設定一個支付帳戶。客戶必須在其支付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才能發起任何付款。支付帳戶餘額不足時,系統將顯示錯誤訊息並提示您儲值。在資金到位之前,不會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項。
對於客戶選擇支付的每張承包商發票,客戶將收到一份應付總額的摘要,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承包商費用、增值稅、適用的外匯匯率以及任何相關費用(「付款報價」)。客戶接受付款報價即構成同意支付報價中所述的所有款項,包括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
客戶批准付款報價後,G-P 的支付合作夥伴將直接向承包商的銀行帳戶進行銀行轉帳。承包商必須提交銀行帳戶資訊才能收到款項。
G-P費用: G-P平台費和交易費(統稱「 G-P費用」)在平台內報價。 客戶同意支付每份付款報價的G-P費用。
所有逾期付款將以每月1 % 或適用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中的較低者計息,另加福利;補日元金用於支付追討費用,包括適用法律允許的合理律師費。 G-P費用每年漲幅不超過3 %。
如果客戶支付的任何款項根據適用法律需繳納預扣稅,則客戶應:(i) 在預扣該等稅款之前通知G-P ;(ii) 將該等稅款支付給相應的政府機構;以及 (iii) 將扣除該等稅款後的餘額匯給G-P 。 客戶和G-P將本著誠意合作,使交易符合任何豁免或減少適用稅款的條件,並按要求填寫相關表格。 如適用,客戶應向G-P提供由該政府機構簽發的預扣稅證明或收據。
期限:本條款自客戶在平台上接受本條款之日起生效,或自客戶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存取G-P Contractor日起生效,並將持續有效直至終止。
自願終止: G-P或客戶均可提前30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條款以及客戶對G-P Contractor的使用。
因違約而終止:如果發生違約,非違約方可以終止本條款以及客戶對G-P Contractor的使用,但須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並給予違約方7日曆日的補救機會。
終止與承包商的合約:當與承包商的合約終止時,客戶必須通知G-P合約終止,並提交任何未結清的承包商發票。 所有提交給G-P承包商發票均需支付G-P費用。 即使本條款終止,且客戶因任何原因停止使用G-P Contractor ,支付已提交的承包商發票和G-P費用的義務仍然有效。
除本協議規定的賠償義務和客戶的付款義務外,在任何情況下, G-P或客戶對另一方因本條款而承擔的全部責任均不得超過以下兩者中的較小者:(i) 截至導致責任的行為發生前一個月月底,客戶應向相關承包商支付的G-P費用的十二倍 ( 12 ),或 (ii) 客戶支付貨幣的美元等值100 ,2 {2 {2 {2 {2 000 .貨幣的美元等值。
G-P特此明確聲明,除本協議明確規定的保證外,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保證、特定用途適用性保證和不侵權保證。 除本協議規定的賠償義務外,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承擔與本條款相關的任何利潤或收入損失;盈收;收入損失或任何後果性、間接性、附帶性、特殊性、懲罰性或懲戒性損害賠償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賠償義務和客戶付款義務外,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因本協議項下任何目的所承擔的責任均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金額。
相互賠償:每一方(作為「賠償方」)應始終賠償、保障並使另一方、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其各自的董事、高級職員、僱員、被許可人、承包商、律師、代理人、繼承人和受讓人(作為「受償方」)免受任何及所有索賠、損害、責任、付款、訴訟、要求、程序、成本和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統稱為「責任」),這些索賠、損害、責任、付款、訴訟、要求、程序、成本和費用是因任何第三方針對任何受償方提出的與賠償方有關的任何索賠而引起的,該等索賠涉及賠償方的以下行為:(i)嚴重違反其在本條款中的任何義務、陳述或保證;(ii) 與本條款相關的資料處理活動;或 (iii) 在履行其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時存在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
客戶賠償:客戶應始終賠償、維護並使G-P及其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子公司和關聯公司、各自的董事、高級職員、員工、被許可人、承包商、律師、代理人、繼承人和受讓人(「 G-P受償方」)免受任何第三方(包括承包商)針對任何G-P受償方提出的與以下承包商相關的索賠而產生的任何責任:(i) 承包商的分類承包商的工作事項 (ii) 以及承包商的關係。
賠償程序:受償方將:(a) 及時以書面形式向賠償方提供適用索賠的通知;(b) 給予賠償方對適用抗辯和和解的唯一控制權;以及 (c) 根據賠償方的要求,自費配合賠償方。除非和解協議包含對被賠償方的適用索賠的完全解除,否則賠償方不會同意任何和解協議。
除客戶的付款義務外,如果因發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定義為受影響方無法避免的任何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或自然災害、山體滑坡、閃電、地震、洪水、火災、風暴或風暴預警、海嘯、沉船和航行危險、戰爭或公敵行為、入侵、恐怖主義行為、流行病、罷工、停工或破壞)導致任何一方延遲履行或未能履行其在本條款項下的任何義務,則任何一方均不應違反本條款,也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該事件影響而無法履行義務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盡快履行全部義務,且該方應盡最大努力盡快消除或補救導致無法履行義務的原因。
客戶和G-P (代表其本身及其關聯公司)均同意,雙方根據本條款交換的任何資訊應視為「保密資訊」。 各方同意對另一方根據本協議向其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並以保護自身類似信息保密性的相同方式保護該等保密信息(在任何時候均應至少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保護保密信息);但前提是,對於以下保密信息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均不承擔任何保密義務:(a) 已披露的信息;(b) 在披露的信息後。在揭露方揭露之前,接收方已知曉的資訊;或 (d) 接收方從合法擁有該等資訊的來源(揭露方除外)處取得且未承擔任何保密義務的資訊。
雙方根據本條款履行義務可能需要控制和處理屬於受歐盟通用資料保障條例 EU 2016 / 679或其他類似資料保護法律(「資料保護法律」)保護的個人的個人資料。 雙方特此同意,此類處理應按照資料保護法律和資料保護附錄(定義見https://legacygpprod.wpenginepowered.com/msa-privacy-language/,進行,該附錄的條款透過引用併入本協議,並優先於本條款。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之後一年內,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 (i) 招攬或僱用另一方的任何僱員或員工,或 (ii) 以個人身份或透過其所屬公司僱用、聘用或獲取該僱員或員工的服務。 這項禁止招攬的限制不適用於根據一般廣告進行的招聘,也不適用於在相關人員主動聯繫後進行的招聘。
各方同意遵守所有適用的反腐敗和反賄賂法律(統稱「反腐敗法律」),並促使其關聯公司遵守這些法律,以履行其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反腐敗法一般禁止直接或間接向公職人員、私人或公司提供、承諾、授權或給予任何利益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以獲取不正當利益、不正當獲取或保留業務,或將業務導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
各方均制定並實施旨在確保其遵守適用反腐敗法律的政策和程序。任何一方均不得明知故犯地採取任何可能導致另一方違反反腐敗法律的行為。此外,任何一方如知悉或懷疑在履行本條款項下的任何活動過程中可能存在違反任何反腐敗法律的情況,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協定.本條款包含雙方就本條款標的物所達成的所有條款和條件,並取代雙方之間所有其他口頭或書面協議。手寫或電子方式對這些條款的修改均不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的業務代表均無權作出本條款未包含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
雙方關係。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構成或暗示雙方之間存在任何代理、合夥或夥伴關係。
任務。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且另一方不得無故拒絕同意。
可分割性。如果本條款中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在任何司法管轄區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該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性不應影響本條款的任何其他條款或規定,也不應使該條款或規定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無效或不可執行。
放棄。一方未能或拒絕執行本條款或行使本條款項下的權利,不應構成或視為放棄該權利,且任何放棄權利的行為,除非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由放棄權利一方的正式授權業務代表簽署,否則均不生效。
分包商。Globalization Partners 可以聘用分包商來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但 Globalization Partners 仍須對分包商的履約情況負責。
訂立本條款的G-P實體,以及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訴訟或程序的適用法律和管轄權,均以客戶所在地為準,具體如下:
在北美或南美註冊的客戶: Globalization Partners LLC,地址: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聯邦街17樓175號,郵編02110 ,美國
本條款受馬薩諸塞州聯邦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不考慮其衝突法條款。《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不適用於本條款或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應僅在位於馬薩諸塞州的有管轄權的州法院或聯邦法院提起,並且雙方明確同意就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服從該等法院的管轄。不在美國的客戶的同意是,如果發生法律訴訟,客戶應自願前往美國馬薩諸塞州出庭;如果客戶不自願出庭,則客戶同意支付法律服務的費用。
在歐洲、英國、中東或非洲註冊的客戶: Globalization Partners International Ireland Limited 104 Lower Baggot Street, Dublin, D 02 2 940
本條款受愛爾蘭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不考慮其衝突法條款。《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不適用於本條款或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應僅在愛爾蘭法院提起,並且雙方明確同意就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服從該等法院的管轄。非愛爾蘭居民客戶同意在發生法律訴訟時自願前往愛爾蘭出庭,如果客戶不自願出庭,則客戶同意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在亞洲或太平洋地區註冊的客戶:
Globalization Partners Singapore Pte. Ltd. 135 Cecil Street # 10 - 01 Singapore, 069536
本條款受新加坡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不考慮其衝突法條款。《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不適用於本條款或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提起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應僅在新加坡法院提起,雙方明確同意就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服從該等法院的管轄。非新加坡居民客戶同意在發生法律訴訟時自願前往新加坡出庭,如果客戶不自願出庭,則客戶同意支付法律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