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是許多國際勞工和公司的首選目的地。 如果您計畫拉脫維亞擴建,建立一支有才幹的員工團隊將是確保順利過渡的關鍵。 話雖如此,招聘員工只是流程的其中一個步驟。 您也必須確保每位國際員工都擁有在拉脫維亞合法居住和工作所需的簽證和許可。
拉脫維亞的工作簽證類型
所有國際勞工根據其預定停留時間長度和目的,將需要以下簽證之一:
- A 類,或機場過境簽證: 此簽證簽發給需要通過拉脫維亞機場過境區前往其他目的地的其他國家的國民。
- 申根類型 C 或短期簽證: 此簽證也稱為統一簽證。 它允許國際勞工在 180-day 個期間內停留在申根區最多 90 天。 此簽證的簽發期限通常為 5 年。
- D 類,或長期住宿簽證: 將向入境拉脫維亞且需要在 6 個月內停留超過 90 天的非國民核發長期住宿簽證。 This visa allows the holder to travel throughout other countries in the Schengen Area during this time but for a maximum of 90 days in a 180-day period.
所有 3 張簽證均可在簽證有效期間以單次入境、雙重入境和多次入境的形式取得。任何計劃在拉脫維亞取得居留許可和工作的國際員工都必須 有長期住宿簽證。
取得拉脫維亞工作簽證的要求
若要在拉脫維亞居住和工作,除了歐盟、歐洲經濟區和瑞士國民外,其他國家的國民將需要取得簽證(入境)、居留許可和就業權。
根據居住地和工作許可證,支援 D 類簽證所需的文件因申請人的居住國而異。 詳情可向公民及移民事務 辦公室 (OCMA) 線上查詢。
支援 D 型簽證申請的部分文件可能包括:
- 護照至少有 2 頁空白頁,且在簽證到期日後至少 3 個月有效。
- 填妥的簽證申請表。
- 1 張護照照片,應為彩色。
- 來自拉脫維亞雇主的邀請函,經公民暨移民事務辦公室 (Office of Citizenship and Migration Affairs, OCMA) 核准,或根據任職期間,來自拉脫維亞雇主的贊助請求,經 OCMA 核准。
- 旅遊醫療保險證明。
- 前往拉脫維亞的申請人航班資訊副本。
- 簽證費繳費證明。
拉脫維亞居留和工作許可的部分要求可能包括:
- 護照。
- 拉脫維亞的住宿證明。
- 支援員工工作資格的文件,例如文憑和履歷。
- 申請人的居留許可副本,如有。
- 僱主的信函。
申請流程
雖然國際員工需要長期住宿簽證,但單憑此簽證並不允許持有人停留更長的時間。 居留證是必要的,在申請簽證之前應取得。
居留證由內政部的一個部門 OCMA 簽發。 若要申請,員工應填寫申請表、列印並簽名。 他們應該將填妥的表格連同必要的證明文件一起提交給拉脫維亞大使館或外交使團,且所有文件皆應經過公證和合法化。 必須預約,因為申請人也需要接受面試。 申請人應在 30 天內收到決定。
在 OCMA 官員批准居留許可後,申請人可以繼續進行下一步:申請長期簽證。 本申請書亦應提交於拉脫維亞大使館。 簽證處理通常需要 5 個工作日。 經核准後,申請人應返回大使館領取簽證。
在開始工作之前,國際員工也需要拉脫維亞的工作許可。 若要取得此許可證,員工必須出示在拉脫維亞公司任職的證明。 通常,工作許可證通常與居留許可證同時處理。 工作許可證由 OCMA 簽發。 處理工作許可證可能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因此建議員工在前往拉脫維亞之前,先到當地大使館申請。
取得適當簽證後,員工可前往拉脫維亞。 抵達後,他們應前往 OCMA 領取居留證和工作許可卡。
其他重要考量
拉脫維亞是歐盟 (EU) 的成員,這意味著其他歐盟成員國以及歐洲經濟區和瑞士的公民無需獲得簽證或居留許可。 但是,任何計劃在拉脫維亞停留超過 90 天的人都需要向 OCMA 註冊。
探索 G-P 如何協助您管理全球團隊。
在 G-P,我們致力於打破全球業務的障礙,為世界各地的每個人提供機會,並幫助公司充分利用其勞動力的潛力。 我們幫助您完全遵守當地法律,並確保從招聘和入職到支付員工費用等一切快速簡便,無論他們身在何處。
深入瞭解Global Employment Platform如何幫助您在全球發展團隊。
–
目前,G-P 在此特定地點不提供工作簽證或許可證的處理支援。
有關Global Employment Platform的任何其他查詢,請立即與我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