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心得
- 僅限澳洲國民: E- 3簽證允許澳洲公民在美國從事專業職業,這些職業需要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該職業的分類由109 - 13在2005中創建。
- 速度與成本優勢:透過國外當地領事館申請,可以避免每年的 H- 1 B 抽籤。它不需要申請人支付任何 USCIS 基本申請費。本計劃將初始本金 E- 3案件的數量上限為每個財政年度10 , 500起(衍生性商品和符合資格的同主返還案件除外)。
- 配偶立即享有工作權利:持有 E- 3 S 身分的配偶從第一天起即可自動享有工作權利。
- 嚴格的非移民意圖:與 H- 1 B 簽證不同,E- 3簽證不是雙重意圖簽證。受益人必須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NA) 214 (b) 保持並證明其非移民意圖。
- 無國界替代方案:當美國贊助不可行時,公司可以透過名譽名譽主將澳洲專業人士留在本國,而無需設立澳洲實體。
什麼是E- 3簽證?
E- 3非移民工作簽證由2005年的公共法律109 - 13制定,並與更廣泛的澳洲-美國自由貿易協定(AUSFTA)相關。簽證有效期限為兩年,可多次續約。年度上限10 、 500適用於初始本金 E- 3案件,不適用於衍生性商品或符合資格的同主返還案件。
此簽證是根據美國移民法,透過《移民和國籍法》和公法109 - 13設立的。您可以查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專業職業指南和美國國務院的資源,以了解詳細的申請規則和准入標準。
E- 3簽證需要贊助嗎?
E- 3簽證需要來自合法美國雇主的直接贊助。 澳洲專業人士不能以獨立身分、自由工作者身分或自費身分申請。贊助公司提供正式的工作機會,建立雇主-員工關係,並提交經認證的勞動條件申請(表格 ETA- 9035 E)。
企業人力資源;評估福利規則的人力資源團隊必須評估美國勞工部 (DOL)強制執行的監管承諾。
根據《聯邦法規》 655 20 H款,雇主必須依法證明符合以下四項勞動標準:
- 現行工資標準合規性:工資必須等於或高於當地市場工資水準和公司內部工資標準。
- 工作條件:聘用此人不會改變現有員工的工作時間、安全或日常工作條件。
- 無罷工或停工:公司必須核實工作場所是否有勞資糾紛或罷工。
- 強制通知:雇主必須通知工會代表或張貼備案通知至少10天。
公共查閱文件(PAF)義務
在向 DOL 提交 LCA 後的一個工作天內,贊助公司會建立一份遵守法規;合規公共存取文件 (PAF)。
此文件包含:
- 經認證的 LCA
- 工資率確定證明
- 雇主實際工資制度的解釋
- 證明符合強制性通知要求的文件
- 員工福利摘要
雇主必須支付與工作相關的費用,例如工具、設備以及與雇主業務相關的必要差旅費,並且不能以降低工資低於 LCA 要求的工資的方式將成本轉嫁給員工。
核心E- 3簽證要求和資格標準
申請E- 3簽證需符合以下法定條件:
- 持有澳洲公民資格
- 擁有專業職業的有效工作機會
- 提交經認證的勞動條件申請
- 具備相應的學歷證書或同等教育經驗
- 如適用,請提供所需的專業執照或許可證明。
- 根據《移民和國籍法》證明暫時非移民意圖214 (b)
國籍和護照要求
受益人必須持有公認的澳洲公民資格。 澳洲永久居民、居住在澳洲的紐西蘭公民以及其他地區簽證持有者不符合資格。
雙重國籍人士如在領事手續辦理和入境時出示有效的澳洲護照,即可符合入境資格。
專業職業標準
該職位必須符合美國移民法規規定的專業職位要求。這意味著需要專家級的技術知識和至少相關的學士學位。領事館通常會遇到一些職位空缺,例如那些沒有特定專業方向的基礎商科學位,這類職位往往需要普通學位,而且經常被領事館官員拒絕。
學歷證書和執照

澳洲的學士學位通常需要三年才能完成,但美國工作簽證要求申請人擁有相當於美國四年制學位的學歷。
申請人需要獲得獨立的學術評估,以確認其學分相當於美國四年制學位。
當申請人缺少合格學位時,評審人員採用三比一標準:
- 公式:三年專業經驗可取代一年大學教育。
- 申請條件:持有非相關專業兩年制副學士學位的申請人需要有六年有據可查的專業經驗。
- 專業執照:候選人必須在簽證簽發前獲得強制性的國家執業執照。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的非移民意圖214 (b)
E- 3簽證代表臨時非移民身分。受益人必須克服《移民和國籍法》 214 (b) 中規定的移民意圖推定。
E- 3簽證與H- 1簽證:主要操作差異
比較國際簽證選項有助於人力資源;人力資源領導者充滿信心地規劃他們的招募。 雖然H- 1 B是最常見的路線,但 E- 3速度更快、更可預測、更便宜。
| 調節參數 | E- 3簽證(澳洲) | H- 1 B 專業職業 |
|---|---|---|
| 國籍 | 僅限澳洲公民 | 面向所有國籍 |
| 年度法定配額 | 每個財政年度的初始主要案件數10或500 。衍生性商品和符合資格的同源回購案件除外 | 65 、 000標準上限加上20 、 000高級學位豁免 |
| 選擇方法 | 先到先得。蓋子從未裝滿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配額季期間的年度隨機預先註冊抽籤 |
| 主要申請地點 | 境外直接領事程序 | 首先必須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國內申請的批准。 |
| 最長持續時間 | 以兩年為單位無限期續簽 | 六年法定期限,不含 AC 21綠卡延期 |
| 雙重意圖識別 | 否。工人仍受《移民和國籍法》(INA) 214 (b) 非移民意圖條款的約束。 | 是的。受《移民與國籍法》 214 (h) 的法定保護。 |
| 配偶就業 | 自動透過 E- 3 S 分類與狀態相關 | 受限制的。需要已核准的 I- 140表格或符合資格的 AC 21 H- 1 B 延期申請,以及已核准的 I- 765表格和 EAD 卡。 |
| 雇主基本申請費 | 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支付0美元用於直接領事處理 | USCIS申請費用因申請方式和提交方式而異。庇護費、ACWIA費、詐欺費和其他費用僅在必要時收取。 |
逐步E- 3簽證申請;求職申請流程

標準的E- 3簽證流程分為五個階段:
- 擔保人雇主從勞工部 (DOL) 獲得經認證的勞動條件申請 (LCA)。
- 雇主匯集了官方工作機會包。
- 考生在線提交 DS- 160表格。
- 候選人需親自前往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參加簽證面談。
- 旅客入境美國時會獲得電子版 Form I- 94 。
步驟1 :向勞工部提交勞動條件申請;求職申請
保證企業透過 DOL FLAG 入口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 ETA- 9035 E 表格。美國勞工部規定的審查期限為七個工作天。雇主不能透過加急處理支付額外費用來加快處理速度。
步驟2 :整理主推薦信與個人檔案
一旦美國勞工部 (DOL) 認證了 LCA,雇主就會出具公司抬頭的正式支持信。本函明確了具體職責、薪資、工作地點、報告關係以及所需的候選人資格。
同時,申請人獲得其正式成績單、任何學歷評估或其他資格證明,以及在 E 身分到期時離境的意向證明,以便申請其 e- 3簽證;求職申請人。
步驟3 :填寫DS- 160表格並安排領事面談
候選人透過領事電子申請中心在線提交非移民簽證申請;候選人申請(表格DS- 160 )。
候選人支付強制性機器可讀簽證(MRV)費用為315美元。 然後,候選人可以預約在美國駐雪梨、墨爾本或珀斯的領事館進行面試。
步驟4 :參加領事面談並領取簽證函
申請人向領事官員提交全部文件資料:
- 認證表格 ETA- 9035 E
- 雇主支持信和正式工作機會
- 學位證書、成績單以及任何資格評估或其他資格證明
- DS- 160條碼確認頁及MRV付款收據
- 有證據表明,在E身份結束後,其有明確的離境意圖。
簽證獲批後,護照返還時間因領事館、遞送安排和任何行政處理流程而異。
在美國入境口岸,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產生電子表格 I- 94授權停留最多24月。
步驟5 :國內替代途徑: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提交 I- 129表格
如果候選人已經持其他簽證在美國合法居住,則主會提交 I- 129表格來轉換其身分或延長其停留時間。 標準處理時間因情況而異。對於 3 月1 、 2026或之後蓋郵戳的申請,公司可以額外支付2美元、 965進行加急處理(表格 I- 907 ),USCIS 將在15工作天內採取裁決行動。
重要旅行條件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簽發的批准通知書(I- 797表格)僅賦予合法的國內身份,並不會產生簽證。如果該專業人士離開美國,他們需要一個有效的、可用的 E- 3簽證或其他認可的重新入境依據。持有仍然有效的 E- 3簽證的旅客不一定需要新的簽證或面試,而且有可能獲得面試豁免。
受扶養家庭成員:E- 3 S 配偶工作許可
配偶和未婚子女(年齡在21以下)有資格獲得衍生 E- 3身份。家屬不需要澳洲公民資格。
根據Shergill v. Mayorkas案的和解協議,根據 E- 3 S 身分入境的配偶可獲得與該身分相關的就業許可。
法定婚姻標準
具有法律效力的普通法婚姻可能符合衍生婚姻的條件。事實婚姻關係、已登記的家庭伴侶關係以及其他不被法律認可為婚姻的關係通常不符合資格。夫婦需提供合法有效婚姻的證明才能獲得衍生身分。
分類代碼和表格 I- 9驗證
E- 3 D 是配偶和子女的衍生簽證類別。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的政策修訂,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 (CBP) 使用指定的類別代碼對 I- 94表格入境記錄進行標記:
- E- 3 S(配偶):依身分給予就業許可。未過期的 I- 94表格反映 E- 3 S 分類,滿足 I- 9表格 C # 7文件要求。
- E- 3 Y(兒童):賦予合法居住權和入學權利,但不授予從事家庭就業的權力。
- 豁免配額: E- 3 D 衍生簽證以及 E- 3 S 和 E- 3 Y 入境不計入年度10 、 500法定配額。
管理延期、轉讓和60天寬限期
無限期兩年續期
專業人士可以以兩年為單位無限期地續約 E- 3身份。擔保公司必須持有有效的勞工情況申請 (LCA),該職位必須保持專業性,並且該人才必須證明其沒有移民意願。
當雇主在目前 I- 94表格到期前使用 I- 129表格在國內提交延期申請時,USCIS 將在申請待決期間自動授予就業許可延期240天。
透過法定可轉移性更換雇主
要在美國境內轉移到新的擔保人,新的擔保人需要獲得經認證的 LCA,並向 USCIS 提交 Form I- 129 。 與 H- 1 B 簽證的可攜帶性不同,E- 3專業人員通常必須等待 USCIS 批准才能開始為新的雇主工作,或透過領事程序獲得新的 E- 3簽證。
終止僱傭關係: 60天酌情寬限期
根據《 8法規》 214章1 (l) 條第 ( 2 ) 款規定,E- 3專業人員在終止僱傭關係後可獲得最多60天的酌情寬限期,或直至當前的 I- 94表格到期為止。
在此期間,專業人員可以:
- 與新的雇主合作提交 E- 3轉讓申請
- 提交申請,請求變更為另一種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 處理完個人事務後,在不逾期停留的情況下離開美國。
如何應對永久居留權和非移民意圖之間的困境
E- 3簽證不提供法定雙重意圖保護。
提交永久就業證明申請(PERM)或 I- 140表格並不會自動構成取消移民資格的意圖。然而,移民申請受益人在 E 身分結束時,需要接受額外的審查才能確定其離境意圖,而提交 I- 485表格則更能清楚地表明其留下的意圖。
為了管控這種風險,企業移民律師主要關注以下三個面向:
- 過渡到雙重意圖簽證:專業人士在提交身份調整申請之前,從 E- 3轉為 H- 1 B 或 L- 1公司內部調動。
- 國內認同隔離:雇主和人才提交移民申請和後續的 I- 485表格,而該專業人士留在美國。該專業人士避免所有國際旅行,直到當局簽發預先入境許可文件或永久居民卡。
- 海外移民領事處理:雇主處理 PERM 和 Form I- 140 ,同時人才繼續以有效的 E- 3身分工作。 該專業人士在雪梨的美國總領事館完成移民簽證面談,繞過了國內的 I- 485表格提交流程。
替代人才策略:無簽證障礙聘用澳洲專業人士
當簽證配額、現行的工資動態、處理積壓或公司實體限制使直接獲得美國援助變得複雜時,企業無需放棄獲得澳洲頂尖人才的機會。
贊助 E- 3簽證與與 名義雇主 合作
| 戰略考量 | 美國直接 E- 3贊助 | 透過G-P名義雇主進行全球就業 |
|---|---|---|
| 實體要求 | 需要一家營運中且已在美國稅務登記的實體。 | 無需在美國或澳洲設立公司實體 |
| 入職速度 | 耗時4週,取決於生命週期評估和麵試排隊狀況12 | 幾分鐘內即可完成快速入職 |
| 移民和法律風險 | 涉及非移民意圖問題、工資申報和審計責任 | 透過遵守法規減少移民和簽證風險;合規當地就業 |
| 監理框架 | 在美國聯邦法規20 655章和勞工部執法監督下運作 | 符合澳洲國家就業標準(NES) |
| 法定福利 | 要求提供與美國同類就業工人相同的工作條件和福利,以及適用的工人福利金和工資稅。 | 負責管理澳洲稅務局退休金擔保的自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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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什麼是E- 3簽證?
E- 3簽證是專門為澳洲公民設立的專業職業工作簽證,要求申請人至少擁有美國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每次最多可授予兩年,並可無限期續約。
E- 3簽證需要雇主贊助嗎?
是的。這需要來自合法美國雇主的直接幫助,該雇主必須提交一份經認證的勞工條件申請(LCA)。不允許自薦、自由業和獨立申請。
E- 3簽證可以轉綠卡嗎?
不直接。E- 3要求非移民意圖,而非雙重意圖保護。PERM 或表格 I- 140並不能自動確立取消移民資格的意圖,但移民申請受益人將面臨額外的意圖審查,而提交表格 I- 485則更清楚地表明了其留下的意圖。
持有E- 3簽證的配偶可以在美國工作嗎?
是的,持有 E- 3 S 衍生身分的配偶在進入美國後即可自動獲得工作許可。他們無需申請單獨的就業許可文件(EAD)。
E- 3簽證申請流程需要多久時間?
領事館直接辦理時間因美國勞工部勞工情況申請 (LCA) 認證、預約情況、領事裁決、護照遞送以及任何行政處理而有所不同。美國國內移民局的處理時間也各不相同,不過雇主可以透過 I- 907表格加急處理申請在15工作天內進行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