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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全球聘僱產品,包括 G-P Meridian Prime™ 和 G-P Meridian Core™ 產品,均由業界最大的人力資源和法律專家團隊提供支援。 我們處理日益複雜的合規全球擴張,因此您可以專注於未來的機會。
作為全球名義雇主專家,我們管理薪資發放、僱傭合約最佳實踐、法定和市場規範福利、員工開支以及遣散費和解僱。 讓您有一支敬業的僱用專家團隊協助每次聘請,便能高枕無憂。 G-P 可讓您快速輕鬆地駕馭全球 180 多個國家中最聰明人才的人才。
在哥倫比亞進行聘請
在哥倫比亞,雇用法律往往偏愛員工,因此最佳做法是擁有書面雇用合約,並請法律專家審查。 哥倫比亞沒有政府資助的失業福利。 如果員工認為他們被不當解僱,他們可以提出投訴,公司可能要負責支付員工福利的費用。 建議在哥倫比亞取得適當的區域內專業知識,以確保您的公司完全遵守當地法律。
哥倫比亞聘僱合約
雖然並非必要,但最佳做法是在哥倫比亞制定一份強大的書面聘僱合約,因為本文件提供勞工關係及雙方同意之條款與條件的證據。 此外,某些條款僅在書面規定時有效,例如試用期和合約持續時間的固定條款,而非無限期條款。 哥倫比亞的聘書和聘僱合約應一律以 COP 而非國際貨幣來說明薪資和任何薪酬金額。
對於在家或在僱主正常工作中心以外的地點遠端工作的員工,必須在書面合約中插入遠距辦公住宿及其條款。 根據這些工作安排,員工需要工作工具和遠距工作津貼(或遠距工作費用的報銷)。
哥倫比亞的工作時間
一般而言,哥倫比亞有一個47-hour工作週。 視業務而定,員工每天5大約9.6工作小時,通常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一至週六每天8工作6小時。
年2021 年 8 月,政府簽署了一項新法律,將標準工作週從 48 小時縮短為 42 小時。 這項縮減會由 2023 年到 2026 年逐步生效。 每日最大工作時間將從 減少為 9 小時10。
第一次減少發生於 2023 年 7 月 15 日,將每週最大工作時間從 縮短48為 47 小時。 接下來,每週每小時最高金額將7 月 15 日每年減少如下:
- 2023: 47 小時
- 2024: 46 小時
- 2025: 44 小時
- 2026: 42 小時
日間加班費的支付是超過正常時薪價值 25% 的附加費用,而夜間加班費以及週日和假日的加班費,則以超過正常時薪 75% 的附加費用,按超出新的最大每週工時的工時比例支付。
即使非加班工作,夜間工作仍按每小時費率收取 35% 的附加費用,按班次中每個夜間工作時間的比例計算。
雇主不得要求員工加班,直到勞工部已為該員工的特定職務或工作職位核發授權。
哥倫比亞的假期
哥倫比亞有18國定假日:
- 元旦
- 顯聖日
- 聖若瑟瞻禮
- 濯足節
- 耶穌受難日
- 勞動節
- 耶穌窒息
- 基督聖體聖血節
- 聖心日
- 聖彼得和聖保羅節
- 獨立聲明
- 博亞卡戰役
- 聖母升天節
- 哥倫布日
- 諸聖日
- 卡塔赫納的獨立
- 聖母無染原罪
- 聖誕節
哥倫比亞假期
雇主每年必須提供帶15薪的年假工作日。
哥倫比亞病假
如遇非職業疾病,員工有權在病假的首90日從僱主處獲得等於2/3其薪水的金額,以及等於其另一90天薪水一半的金額。 然而,最常見的做法是支付薪資的 100%。 90th 一天後,薪資由社會安全風險系統支付。
如果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他們有資格在缺勤期間獲得 100% 的薪資。
在哥倫比亞的育嬰假
懷孕員工有權享有 18 週有薪產假 — 出生前 1 週和出生17後 1 週。 出於醫療原因,員工可能在分娩前2幾週和孩子出生後16幾週內完成。 如領養,女性員工亦有權按照與產假相同的條款申請18帶薪休假。
產假的最後6幾週可以分為共享育嬰假,並由母親或父親在工作母親和工作父親同意後提供(在這種情況下,這些週假是陪產假以外的額外休假)。
配偶可因子女出生或領養享有 2 週帶薪陪產假,根據政府關於失業率的法令,可延長一週至最長 5 週。
此外,兼職彈性育嬰假允許伴侶放棄產假或陪產假,以換取假假長兩倍的兼職工作。
因其他配偶生病或死亡而負責新生兒的養父母和配偶也有權申請育嬰假。
哥倫比亞的健康保險
哥倫比亞提供一項綜合健康保險計劃,所有公民不論其付款能力如何,都有權獲得綜合健康福利方案。
視收入而定,人們會參與其中一種2制度:
- 供款制度 (CR),涵蓋月收入高於最低月收入的員工及其家人。
- 補助制度 (SR),涵蓋透過代理人平均檢定而確定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者。
CR 由 的強制薪資稅供款資助11。 政府使用國家和地方稅收入和 1.5% 的薪資稅作為穩定繳款。
僱主在哥倫比亞提供額外健康保險屬相當常見。 G-P 在哥倫比亞提供2預付醫療計劃。
哥倫比亞補充福利
賺取最高兩倍最低工資的員工,有資格獲得最低每月法定交通津貼 COP 140.606。 該金額每年更新,且僅支付給現場工作的員工(即對於遠距工作的員工並非強制性),且在休假時不會支付。
一般而言,我們建議將 45% 作為福利成本編列在總薪資之上,以分配總雇主成本,包括哥倫比亞的福利。
獎金
擁有普通薪資類型(通常每月低於13最低薪資)的員工,每月有權獲得6稱為 prima de servicios 的獎金。 此福利相當於員工於六月最後一天應付15的薪資15天數,以及每年十二月首日內應付的薪資20天數。 本福利應在聘僱終止時,依發生終止之日曆半年度期間所工作之時間比例支付。 按月領取超過13最低薪資的員工,可依與雇主達成的協議,繼續領取“一般薪資”,而非“綜合薪資”。
哥倫比亞解雇和遣散
試用期必須為書面形式,在試用期期間或試用期結束時終止的員工將無權獲得遣散權:
- 對於 1 年至 3 年的無限期合約和固定期限合約,最大試用期為 2 個月。
- 在少於 1 年的定期合約中,試用期不得超過1/5約定期限,不得超過 2 個月。
當勞動契約因正當理由終止時,終止方並無法律義務為解僱支付賠償金,只要激勵該決定的事實和理由是真實的,並且可以進一步證明。
- 因正當理由終止僱傭關係必須謹慎處理,並且始終需要進一步考慮勞工律師,因為在終止僱傭關係之前,必須與員工進行內部的事先“聽證”流程。
- 無論如何,雇主必須有嚴重證據證明在司法索賠的情況下支持其公平決策所需的正當理由和文件。
- 如果員工通知法官正當理由不存在,雇主必須證明終止的原因。
- 對於每次解僱,都會有高風險的勞工訴訟,需要代表雇主的代表和行政成本。
- 強烈建議透過雙方的共同同意、透過和解協議或無理由的終止協議予以正式化,以考慮終止勞動合約,雇主可透過支付下述遣散費的方式提交該合約。
聘僱合約可由任一方單方面決定終止,無論是否有正當理由。 勞工合約亦可在雙方互有共識之下終止。 如果雇主無故終止合約,則雇主必須支付以下款項:
- 所有應計工資和比例工資。
- 無限期合約的資遣:
- 每月薪資低於10最低薪資的員工:(a) 第一年或以下的薪資30天數,以及 (b) 之後每一年的薪資20天數(或比例)。
- 每月薪水10下限或以上的員工:(a) 第一年或以下的薪水20天數,以及 (b) 之後每一年服務的薪水15天數(或比例)。
- 失業基金薪資是強制性的,相當於每年服務年資的 1 個月薪資,以及從終止僱傭關係之日起一年的分率按比例累積1 月 1 日到終止僱傭關係的日期。
- 失業基金利息按每月 1% 產生;於終止日期支付。
對於定期合約,如果在到期日前提早終止,雇主應支付相當於從(提早)終止日期起到合約中約定的到期日或定期結束為止的薪資金額。 若在合約所同意的到期日或固定期限終止,雇主必須30-day事先通知員工,告知員工決定不續期合約的固定期限。 否則,如果未及時發出事先通知,合約將成為無限期合約。
雇主可以無故終止其員工,只要此類終止不超過過去 6 個月內一定比例的員工人數。 如果此類限制超過,雇主必須事先取得勞動部的核准。 然而,這類授權很難取得。
在哥倫比亞納稅
- 社會安全: 雇主有義務支付哥倫比亞的社會保險。 社會安全金由以下項目組成:
- 健康:12.5%,其中 8.5% 由雇主支付,其餘 4% 由員工支付。
- 職業風險:此供款完全由僱主承擔,並取決於公司經濟活動被分類的風險類型,範圍介於薪資的 0.348% 至 8.7% 之間。
- 家庭福利基金:所有雇主必須提撥每月薪資的 9%。
- 退休金:員工薪資的 16%,其中 12% 由雇主支付,剩餘 4% 由員工支付。
- 所得稅:對於居民而言,所得稅稅率是漸進的,這意味著它們會根據收入而增加。 稅制以稅值單位(UVT)表示。 最高的稅率為 33%,並適用於超出 4,100 UVT 以外的應稅收入。 最高至 1,090 UVT 的淨收入將受 19% 的有效利率限制。 1,091 UVT 和 1,700 UVT 之間的淨收入將受有效率 28% 的影響。
雇主有責任扣抵並支付員工的稅金和對社會安全系統的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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