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盧森堡招聘和僱用僱員可能是一項複雜的努力。勞工巿場可以找到各種國籍,包括來自比利時,法國和德國的員工。雖然擁有多元文化的人才庫是一項寶貴的資產,但這也增加了複雜性,因為公司必須確保合規和適當的簽證安排。此外,集體勞動協議(CBAs)的普遍性意味著需要遵守其他法規。
在盧森堡招聘
您可以使用各種方法宣傳您的空缺職位,但在盧森堡招聘的最佳選擇之一是使用線上招聘網站。www.jobs.lu和www.jobfinder.lu等網站會提供您張貼職缺的空間,並與潛在應徵者聯繫。
參加招聘會也是不錯的選擇。這些活動定期舉行,公司可以利用這些活動發布職缺資訊並建立人脈。
背景查核
雇主在刊登招聘廣告前,必須至少提前三個工作天向國家就業機構(ADEM)申報空缺職位。一旦確定了潛在候選人,就可以進行面試或選拔測驗。
公司也可以要求提供有關個人案底的證書;刑事犯罪記錄。 這項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並且與該職位的具體需求相關。您還必須在工作機會中註明請求。
其他考慮點包括
- 公司必須在僱傭契約結束後1月內銷毀案底;刑事犯罪紀錄。
- 若結果未被聘用,雇主必須立即丟棄案底;刑事犯罪紀錄。
- 如果新的任務證明新的評估是合理的,公司可以索取僱員案底的副本;刑事犯罪記錄。
盧森堡反歧視的法律
在招募盧森堡團隊時,請避免詢問年齡、性取向、婚姻狀況、政治立場、宗教信仰、健康狀況、殘疾情況以及種族或民族出身等問題。一般來說,雇主應該只詢問與候選人的資格和適任性相關的問題。
如何在盧森堡僱用員工
在盧森堡,招聘流程始於簽訂僱傭合約。僱傭合約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且不得晚於僱員的入職日期。他們必須概述開始日期、工作地點、工作性質、工作時間表、福利、補償金和帶薪年假。 工資通常以歐元支付,非現金福利在工資計算中也以歐元計價。然而,法律並未要求薪資和福利必須全部以歐元表示。對已達成一致的僱用條款進行變更,需要由雇主和僱員簽署書面修訂。
僱傭合約有不同的類型,包括:
- 永久僱傭合約:這是以終止或註冊結束的標準合約。
- 固定期限僱傭合約:這種類型的合約在特定期限後終止。
盧森堡就業法律
盧森堡的勞動法由國內法規範,特別是《勞動法典》、《社會安全法典》以及修訂後的《人員自由流動和移民法》。 集體談判協議在盧森堡也很常見,內容涵蓋從最低工資到特定產業的工作時數等各種資訊。聘用盧森堡員工時,務必仔細閱讀法定要求及集體談判協議(CBA)。
典型的工作日為八小時,標準的五天工作制;週間工作時間為40小時。 加班或參考期間每天最多允許10小時,每週最多允許48小時。雇主必須遵守特定的加班程序,包括將任何額外工作時間通知勞工和礦業監察局。
在盧森堡入職
沒有標準的入職流程,因為雇主應該根據公司文化和價值觀的具體要素來客製化入職體驗。在員工入職的第一周,制定培訓要求非常重要,以使準聘人員、新進人員成功。 考慮建立訓練模組或影片,讓員工適應特定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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